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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来风]超标“代步车”或成带不出的车

2019年4月18日 16:40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出行方式也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私家车的日益普及更是满足了大家短途出行的便利需求。众多的交通参与者中,有一种交通工具却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那就是日渐映入大家眼帘的“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

  该种车型刚进入市场时,许多老年朋友们觉得这种车操作简单,而且车厢封闭,帮子女接送小孩能免去日晒雨淋,看着三、四个轮子在车底,比二轮电动车安全。久而久之,驾驶该车上道路的老年朋友们逐渐增多,大家习惯性的称呼该种车型为“老年代步车”。但是笔者想在此郑重提醒:“老年代步车”,不安全、不规范。

  经过培训考取驾驶证后,驾驶员对道路交通规则的熟悉、车辆行驶时的掌控以及突发险情的规避等能力均提高不少。而“老年代步车”形如机动车,但是其驾驶人员十有八九未接受过驾驶技能培训,对交通法规更是知之甚少。不少“老年代步车”驾驶员只是简单熟悉操作流程后便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将马路当成了训练场,在实践中摸索驾驶技能。

  这一现象所造成的后果直观体现在近年来道路上的“老年代步车”事故发生率大幅提高,直接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老年代步车”因错误判断车边距而刮擦路旁行人、刮擦交汇车辆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且该类车辆虽形是机动车,在安全保护措施方却远达不到机动车的标准,从而对车辆内的驾乘人员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另有一些“老年代步车”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体现在饮酒后驾车上。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口号已深入人心。但是因“老年代步车”为电机驱动,一般人觉得它还是属于电动车,认为饮酒后驾驶该种车辆只要不出事,就不会处罚。重要的是目前上道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车,外形尺寸、电机功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在交警部门的查处酒驾实践中,该类超标车型经鉴定均归类于机动车范畴,在酒驾的处罚标准上与机动车相同,更因大部分“老年代步车”驾驶员无机动车驾驶证,甚至接受更严厉的处罚。

  笔者认为,真正的老年电动代步车设计生产均参照国家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但是路上行驶的大部分“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均属于超标电动车,驾驶员因驾驶技能的缺失、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而给道路安全埋下相当大的隐患。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请慎重选择出行工具,超标“代步车”将成带不出的车。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汪振华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