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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化县婚姻数据发布:晚婚成趋势,复婚有增多

2018年1月12日 16:20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结晶;也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刚刚过去的2017年中,我县有多少人喜结连理?又有多少夫妻分道扬镳?1月10日,记者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2017年一共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有2303对,也有993对夫妻选择离婚,与此同时,我县有384对夫妻破镜重圆。

  晚婚成趋势,“90后”成为结婚登记主力军

  “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要再拖了,不然就很难嫁出去了。”每逢佳节,吴女士总是能听到家中的长辈念叨。今年29岁的吴女士,是一名家教,由于工作忙,圈子小,因此一直没有脱单。“家里人都说,不要对另一半要求太高,但其实我真的不是要求高,只是到现在还没有遇见能让我下定决心走进婚姻的人。”吴女士表示,现代社会浮躁,能够真正找到一位携手一生的人并不容易,而且结婚早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婚后能幸福下去,相守一生。

  晚婚从当年的倡导到如今已成为不少年轻人的选择。据统计,2017年我县一共有2303对新人喜结连理,相比2016年同比下降2.7%。其中,我县结婚登记平均年龄男性为31.6岁,女性为29.2岁,男性、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与2016年同期相比,男性早了0.2岁,女性不变。其中,2017年初婚平均结婚年龄男性为28.7岁,女性为25.6岁,男性与女性的初婚平均年龄与2016年同期相比都早了0.3岁。

  “近两年来,我县市民的平均结婚登记年龄基本保持不变,但是结婚人数确实是减少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蒋先海告诉记者,婚姻法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即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说,目前初婚登记的主力军为“90后”,而且比例上达50%以上。然而,这一年龄段的总人口在下降,因此结婚登记的人数也在减少。

  另外,现在的年轻人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随着生活成本的增加,加上现在结婚主要是以物质得到保障为基础等原因,也有一些年轻人选择“先立业后成家”,希望事业有成后再组建家庭,导致年轻人结婚的时间越来越晚。

  夫妻“散伙”“80后”所占比例较大

  过去,夫妻离婚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大家对于离婚的态度越来越轻率、开放。数据显示,2017年我县共办理离婚登记993对,同比2016年上升了2.4%。

  “近几年来,我县的离婚人数一年比一年多。”蒋先海表示,曾经有一天接待了15对夫妻离婚,“凡是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我们都会劝他们再好好想一想,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离婚。”

  蒋先海说,“其实,离婚夫妻中,老、中、青各个年龄段都有,不过‘80后’群体所占的比例要更大些。”

  至于离婚的原因,蒋先海表示,有的是因为夫妻俩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而分手;有的因为利益关系而导致“假离婚”,比如躲避债务、房子拆迁等;另外也有家暴、夫妻之间的一时冲动、工作长期分居等原因。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经济独立性增强,她们不再一味地依附家庭或丈夫,当双方出现矛盾时更倾向于分开,不像以前抱着“凑活着过”心态一直走下去。

  复婚的夫妻也在增加

  离婚之后,俩人发现还是原配的比较好,这样的情况在我县也有不少。2017年我县共有384对夫妻破镜重圆,比2016年增加了19对,同比2016年上升5.2%。

  “复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当时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但其实俩人是有感情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冷静过后就又后悔了,继而复婚。”蒋先海告诉记者,另外一种则通常都是为了小孩、家庭而复合,离婚对小孩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离异家庭的小孩很多都不幸福,因此在亲友们的劝说下,同时也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他们就会重新在一起。“为了孩子而复婚的比例通常比较高。”

  现在办事需要结婚证的地方多了,所以也有很多夫妻前来补领结婚证。据蒋先海介绍,2017我县共有937对夫妻补领结婚证(指已经结过婚的夫妻因信息有误或结婚证丢失后重新补结婚证),补领离婚登记的有69人。

  构建和谐家庭,加大宣传力度

  随着我县离婚人数的逐渐攀升,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婚姻法》的宣传活动,开拓婚姻登记的内涵和外延。

  2017年2月14日,婚姻登记处借助东方大酒店、国际米兰开展了“百对新人集体颁证仪式”活动;同年5月20日又携手妇联、花牵谷有限公司、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传家风,话家训,牵手爱情,走进好地方”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活动经验进一步推广,不断创新,趁我县大力提倡‘平安家庭’建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的东风,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开展有关婚姻家庭教育宣传,扩大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同时借鉴省市外单位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婚姻家庭大讲堂’进社区、乡镇、企业等有意义的活动,致力宣导婚姻新风尚,提倡婚俗新办,婚礼简办,从而大力弘扬婚姻家庭正能量,让婚姻当事人真正懂得‘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家庭观念。”蒋先海介绍,另外,还会借助部门公众号、APP、媒体、网站、两微等平台扩大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开展的婚姻家庭宣传取得社会效应,从而构建和谐家庭,推动社会和谐。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余晓群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