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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他们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他们”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进英烈保护工作

2018年9月29日 16:22

  “缺了一角的石碑更换了,路面也干净了,整个纪念碑周围的环境洁净肃穆,这才是烈士陵园应有的氛围啊!”9月29日上午,浙江省开化县退休老干部老张来到该县一处革命烈士陵园瞻仰时说。

  老张有所不知,这里面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的一大功劳。

  地处浙江西部的开化县,是衢州市唯一的革命老区县,现有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59处。今年5月中旬,开化县检察院对县域内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面了解辖区内英雄烈士保护现状,深入摸排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线索。通过走访调查,该院发现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虽总体保护较好,但因年久失修,部分属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有些甚至存在纪念碑旁边晾晒衣物、圈养家畜等情形。“还有部分散葬烈士墓,尤其是无后代的红军烈士墓,无专人管理维护,破烂不堪、杂草丛生,不利于后人瞻仰和传承革命先烈英雄事迹。”该院检察长周红粱介绍说。

  该院认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上述有碍观瞻、不符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等情形,不仅损害革命烈士尊严荣誉,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5月29日向县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要求民政部门对破损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复保护,对革命烈士周边有碍观瞻、不符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环境和氛围行为的加强教育管理,并开展系统排查,切实履行对全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包括散葬烈士墓的管理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化县民政部门专门召开全县英雄烈士保护工作部署会,就检察建议反映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订了整改方案,要求各级乡镇政府在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9月25日-26日,该院派出员额检察官办案组来到该县的华埠镇、马金镇、苏庄镇、何田乡、长虹乡等地英雄纪念陵园进行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在确定已全部整改到位后,检察官们终于舒了一口气。

  据悉,该院近日还联合县公安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委员会共同出台了《开化县关于加强英雄烈士保护的意见》,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

  “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体现了我们对革命先烈的崇高敬意,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英雄烈士的权利,我们要依法履行好这项职责!”周红粱表示。

来源:人民网   作者:范跃红、罗菲、吴郁欣、江心洲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