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10部门联合执法 共同保护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8月8日 17:19

  8月6日下午,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创建办、公安、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水利、广电总台、新闻中心、五水办(河长办)以及民间河长办公室开展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联合执法行动,对该范围内游泳、垂钓、洗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

  为确保执法成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分两组进行,一组负责查处垂钓、洗衣,一组负责查处游泳等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劝导。对现场7名游泳人员进行了立案登记,并予以曝光和处罚;收缴垂钓用具6副,由水利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对市民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相应的处罚。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日常巡查管理的基础上,从8月6日开始,县环保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执法行动,并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媒体平台对执法中发现的正面和负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希望广大市民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爱护好开化的“大水缸”,坚决抵制此类不文明、不守法的现象,让大家共同来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胡萍 吾凌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