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生态理念入民心
“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某盗伐林木罪一案……”1月31日,苏庄镇毛坦村的文化大礼堂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庭正在公开审理一起有关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伴随着审判员宣布开庭的法槌声落下,庭审现场即刻变得庄严肃穆,80余名党员干部及群众正襟危坐,一同旁听这场意义非凡的法庭审判。
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程某至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盗伐林木两次,砍伐松木共计46株,剥皮松木10株,被盗伐林木蓄积共计8.5454立方米。经审理,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因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天这场审判,不仅是对他个人的一个教训,对我们也是一个警示。”苏庄镇余村村主任余建祥听完庭审感叹到,村里的村民大都法律观念淡薄,甚至无法辨别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作为村干部,余建祥表示今后要加强对生态林的监管,同时也要多向村民宣传保护国家公园生态资源的重要性,避免再发生此类案件。
“今天我们联合县检察院、法院及苏庄镇人民政府在此进行巡回审判,目的就是提高村民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意识,树立更严格的保护理念。”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党委委员宋小友介绍,接下来,巡回审判的形式将继续在国家公园范围内推广,促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每一个村民的心中。
据了解,举行生态资源破坏案件公开审判会是我县检察院与钱江源国家公园管委会落实《联合保护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资源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现场审理的生动形式,促使人民群众树立坚定的守法意识,切实发挥司法机关的权威力量,助力生态资源保护机制的形成及国家公园试点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