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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七号)

2017年6月28日 16:58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结合开化教育实际,经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8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若赴高校提前招聘已达成招聘意向的人员,在8月15日前有违约而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出指标先转入中小学语文学科招录,在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录用,若中小学语文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不足,再从中小学数学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开化县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开化县户籍(以2017年7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2017年7月5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2.报考中小学音乐、初中历史与社会、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其他岗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在开化县内中小学校有连续两个学期及以上教学实践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任教学校的教学实践证明)不受户籍限制。

  5.配偶或父母系开化县户籍或开化县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本人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或父母的户口本或在编在职证明)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年龄条件: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6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资格条件: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17届全日制应届师范生、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视同持有教师资格);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考试成绩证明),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4.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学科任教资格与报考的学科相符。考虑到近几年小学语文教师需求量大、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况,具有教师资格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考生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5.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截止到2017年7月5日,开化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自愿在开化县内学校工作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上课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hrlj.cn)、开化教育网(www.khedu.net)和开化新闻网(http://khnews.zjol.com.cn)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化县教育局一楼办事服务大厅(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13号)。

  3.报名材料:①《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②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③身份证;④生源地为开化籍或具有开化户籍报考者需提供户口本;⑤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或就业协议书);⑥教师资格证证书(或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县外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其中③至⑧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详见附件3)。考生委托他人报名须出具有报考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4)。

  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需现场缴纳考务费8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对报名后自动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达到1:1.5、中小学音乐、美术、初中社会岗位和招聘5名至9名的岗位达到1:2、其他岗位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③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均调剂到“中小学英语学科”但仍须符合前款中规定的开考比例。

  (三)考试

  1.笔试:所有应聘者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共两门:①《公共知识》(20分),考试大纲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考试大纲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中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考查小学及初中教材知识;其它教师岗位考查本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抵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和上课考核。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县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进行技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另行公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上课考核: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县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30%)和技能测试成绩(40%)之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他学科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招聘5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招聘5人以下(不含5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上课考核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上课考核),不足比例的学科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上课考核。上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课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根据指定的内容讲课15分钟。上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为确保上课考核的合理性,入围上课考核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学科,按入围成绩分组进行考核,分组根据已公布的入围上课考核成绩名单顺序,分成二组,奇数为一组(即:1、3、5……名为一组),偶数为一组,上课考核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上课考核成绩。最终上课考核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上课考核成绩=考生上课考核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上课考核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组上课考核得分平均值)。修正系数和修正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①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县属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上课考核成绩×3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②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上课考核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上课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从上课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以下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逾期不报到者;报到时2017年应届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2017年应届师范生和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考试的聘用人员不能在2017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报考暂不要求教师资格岗位的聘用人员在2019年6月30日前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附件2《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报名时带上有关材料的原件,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表→身份证(委托书)→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4.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无关。

  5.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教育网www.khedu.net”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 0570—6012795、6013538。

  附件:1.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4.开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委托书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