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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林业执法大队查处一处非法“电猫”捕猎装置

2018年10月12日 19:08

  10月11日晚上7点,县林业执法大队巡查中队中队长王晓峰接到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中心志愿者举报:“芹阳办事处翁村有人利用‘电猫’非法捕猎。”

  接到报警后,王晓峰感到事态的严重性,迅速带领林政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连夜赶赴案发地,对这起私设“电猫”事件进行处理。到达翁村后,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执法人员来到案发现场,经过初步询问、勘查,发现“电猫”线总长约2千米。于是,他们从现场沿着电线找到安装“电猫”的源头余某家中。当天晚上余某不在家,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跟余某联系,通过问讯余某对非法安装“电猫”的一事供认不讳,并在执法人员的说教下,承诺于第二天将“电猫”拆除。

  王晓峰介绍,“电猫”学名叫“超高压捕猎器”,其线路与农民家里的交流电相连接,组成一个小型电网,最高输出电压达1万5千余伏,再大的野猪也一触即死,在林区私自架设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对生态环境也将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反它设为国家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当前正值秋收时节,如果人们上山劳作时碰到“电猫”,后果不堪设想!”王晓峰说,“余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之规定,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余某移送森林公安进对其行处罚。”

  王晓峰提醒广大市民,“电猫”不但威胁行人和公共财产安全,也可能伤害到自身,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铤而走险。

  据了解,截止12日下午15时,在县林业执法大队的督促下,余某已将“电猫”捕猎装置拆除。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余红军 胡鑫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