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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提示

2018年9月3日 16:11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P2P行业“爆雷”,我省杭州等地“受灾”严重,多家P2P平台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非法集资犯罪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们郑重向您提示:请您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现将非法集资的特征、典型行为、常见手段向您进行揭示。请您加强防范,保障财产安全!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典型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投资入股及转让原始股“挂牌上市”、买卖境外基金、股票、黄金,投资健康养老及医疗保健品、发展连锁加盟店、销售房产份额及回购等投资理财名义的;

  2.组织群众在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集会,以举办“产品说明会”、“活动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返本付息承诺的;

  3.以消费积分返利或定期支付利息的方式,利用“高息”诱惑群众投资的;

  4.P2P网络借贷、现金贷、暴力催债等相关活动;

  5.近两年来外地公司在开化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没有标明从事金融业务的,而实际从事金融业务的;

  6.发生停业关门、老板跑路、员工消失、投资人讨债等类金融机构异常情况;

  7.其他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转让原始股及境外上市”等投资理财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侵害群众经济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二)编造虚假项目

  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乡村振兴等旗号,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一旦被查,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及时与以下部门联系,我们将依法为您保密。举报电话如下:

  县处非办:0570-6521003 县公安局:110

  县法院:12368 县检察院:12309

  开化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