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提示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P2P行业“爆雷”,我省杭州等地“受灾”严重,多家P2P平台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调查,非法集资犯罪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我们郑重向您提示:请您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现将非法集资的特征、典型行为、常见手段向您进行揭示。请您加强防范,保障财产安全!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典型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投资入股及转让原始股“挂牌上市”、买卖境外基金、股票、黄金,投资健康养老及医疗保健品、发展连锁加盟店、销售房产份额及回购等投资理财名义的;
2.组织群众在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集会,以举办“产品说明会”、“活动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返本付息承诺的;
3.以消费积分返利或定期支付利息的方式,利用“高息”诱惑群众投资的;
4.P2P网络借贷、现金贷、暴力催债等相关活动;
5.近两年来外地公司在开化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没有标明从事金融业务的,而实际从事金融业务的;
6.发生停业关门、老板跑路、员工消失、投资人讨债等类金融机构异常情况;
7.其他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转让原始股及境外上市”等投资理财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侵害群众经济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二)编造虚假项目
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乡村振兴等旗号,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一旦被查,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及时与以下部门联系,我们将依法为您保密。举报电话如下:
县处非办:0570-6521003 县公安局:110
县法院:12368 县检察院:12309
开化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