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镇获“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日,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发出《关于授予建德等城市(城镇)“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称号的决定》(浙森组〔2016〕1号),我县杨林镇喜获2016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年来,杨林镇党委、政府按照浙江森林城镇建设标准,以县委、县政府打造“国家公园”和建设好、保护好、宣传好“开化好地方”为契机,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全民发动,人人参与,在全镇上下掀起一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热潮,并营造了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通过森林城镇建设各项工程的实施,全镇绿地面积、森林面积、林木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不断增长。见缝补绿、立体造绿,提高了全镇森林绿化率。打造亮点,建设精品,提升了绿化品位。城乡绿化快速提升,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体系,为杨林打造“富裕、和谐、生态、健康”的独具关隘特色的森林小镇--“水墨杨林”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2016年10月,杨林镇完成建成区林木覆盖率达26.1 %,人均面积16.1平方米;单位和居住区绿地率均在26%以上,并有一定的立体绿化;建成区范围内现有文化广场1个,农民公园1个,风情长廊1条,总面积5.03万平方米,绿地面积4.78万平方米,绿地率达95.2%;建成区范围内省道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100%,通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100%;建成区内龙山溪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100%,龙山溪支流霞光段、东坑口段、云山桥段的宜林地段绿化率都达到100%以上;集镇中心区一横二纵三条1200米的街道绿化率达到100%。镇内森林生态文化和产业极具规模,南华山风景区是建成区范围内最具生态人文紧密结合特色的旅游景点。
2月3日(正月初七),杨林镇坚持新年上班第一天种树传统,全镇共种下了木荷、红叶石楠以及各类水果树2000多株,为新年更添了一抹绿。
杨林镇表示,创建森林城镇是近年来杨林镇加快林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森林城镇创建作为“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做好结合文章,真正做到有研究部署、有计划工作、有人员干事、有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