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开化“工业四十条”全解读

2016年7月1日 16:47

  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产业绿色发展、集群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生态工业发展,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工业四十条”)。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我县经信科技局经济运行科科长胡仕斌对此进行了解读,详细地介绍了“工业四十条”的制定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记者带你一一了解。

  问:制定“工业四十条”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2014年的国发62号文件对各地方出台的扶持政策有新的要求,主要是在以后新出台的各产业扶持政策不得与税收奖励、税收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挂钩,而我县现行的许多政策文件存在着不适应的条款,虽然后续国家财政部又出台文件,认为未到期的地方政策可继续执行到期,但现有的政策不适应上级的要求已是事实,所以必须加以修订。

  (二)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为了扶持产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不少的政策措施。从多年的施行情况看,这些政策本身也需要加以完善、整合,到期的政策要重新审核调整。

  (三)目前经济形势发生较大的变化,经济下行,复苏无力,企业家投资愿望下降,经营信心不足,发展后劲匮乏。而且各地转型升级力度在加大,步伐在加快,给我们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问:“工业四十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紧扣构建生态工业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二是必须有利于做大总量与加快转型升级并举;

  三是必须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

  四是必须立足当前,更要立足长远可持续发展;

  五是既要创新,又要保持上下政策、新老政策间的衔接。

  问:“工业四十条”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我县还在执行的相关政策,包括工业二十条、科技二十条等。

  二是我县已到期或不适用的政策中适用的条款。如我县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中关于对小微企业投资的扶持政策、原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政策中关于建筑物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的扶持政策等。

  三是与开化发展情况类似的兄弟市县的政策文件。在很多思路上主要参考了淳安、安吉的相关做法,在具体的结构上参考了新昌县的政策内容。

  问:“工业四十条”制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一是建立新政策起草小组。去年8月6日,在县政府举行了第一次政策修订讨论会。

  二是外出考察学习。从6月6日开始进行前期调研。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去年9月份完成初稿后,经信科技、园区和华埠等单位分别举行座谈会,征求了各部门和企业的意见;11月对修改后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县级部门层面的讨论修改;11月底副县长邹燕辉亲自召集了我县9家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将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整合进了新的政策文件中;今年4月21日邀请省市经信委、科技厅专家召开工业政策意见讨论会,听取专家领导意见后进行了修订; 5月6日,送审查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主要大改共有八次。

  问:“工业四十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意见》主要为7大块内容,共40条。

  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3条);企业竞争力提升(7条);节约集约发展(4条);科技创新类(7条);金融扶持(7条);人才引进和培育(7条);附则(5条)。

  胡仕斌认为,这次新出台的政策是近些年来我县综合性最强的一个工业政策,符合当前低迷的经济形势,紧扣当前创业创新的总体要求。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是涉及面广。本意见的政策内容涉及到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投入、到要素保障、从科技、到融资、从人才、到企业的转型,都有具体的体现。

  二是可操作性强。条款的表述明确,尽量避免了含糊其词,同时,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对政策条款之间,从该政策和其他政策间的关系,从本县的政策体系到国家和省里的政策之间的衔接,都作了认真的研究,保证不冲突不抵触。

  三是扶持力度空前加大。绝大部分政策扶持力度几乎都是翻倍,甚至是三四倍的加大。而且对企业享受政策的限制也是放宽很多。

  四是前瞻性强。意见中的很多条款目前在开化还没有,甚至还没有实施的,但在意见中已提到,保证该意见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不需要重新调整。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胡卓姗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