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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开化县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告

2020年3月3日 09:59

关于发布开化县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告

  为贯彻“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将我县有序开放餐饮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通告如下:

  一、开放条件

  开放餐饮服务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负面清单情形外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提供各类餐饮服务的酒店、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民宿、农家乐及沿街中西式快餐店、餐饮店、饮品店、糕点店等,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将开放餐饮服务备案表(见附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具有经营资格的材料、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承诺书向市场监管局报备后即可开放餐饮服务。未经报备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开放经营。

  负面清单情形: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防疫物资不充足的、从业人员的衢州健康码不是“绿码”或身体状况异常的、餐饮场所相对密闭的。

  二、防控要求

  开放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需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在停业后首次开放餐饮服务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对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共用服务工具、设施设备,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公示。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2.在入口处必须设置醒目的提醒提示和基本的防控制度告示牌。所有上岗员工必须持有衢州健康码“绿码”,必须落实员工晨检、晚检测温制度,并做好登记。发现员工或用餐人员出现体温超过37.3℃或乏力、咳嗽及胸闷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芹阳办事处),并送定点医院医治。

  3.在用餐人员进入餐饮场所前,应核对用餐人员当日衢州健康码及身份证,并进行体温测量,每桌(每批次)客人至少登记一名用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除用餐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用餐人员衢州健康码不是“绿码”的、体温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及胸闷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4.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如各类婚庆宴席及团队餐等。应减少桌椅摆放,减少同桌用餐人数,用餐人员之间、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

  5.必须为每桌用餐人员提供公筷公勺餐具,鼓励有条件的实行分餐制。

  6.积极采用预约服务、定点服务,减少“人际接触”。

  三、责任落实

  1.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本通告的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乡镇政府(芹阳办事处)要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巡查频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提醒用餐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3.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一旦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不符合本通告规定的,应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4.广大市民应尽量减少聚集性用餐,自觉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要求,勤洗手、用公筷,避免近距离交流接触。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不明事项可向县市场监管局咨询(联系人:李秀华,联系电话:13757284587、688978)。

  附件:1.开放餐饮服务备案表

  2.餐饮服务单位全体员工信息汇总表

  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