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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800元/人!开化出台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政策→

2020年2月21日 16:46

  2月20日,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开化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复产后的用工保障。

一、

  

  建立返工复工交通补贴机制

  (一)自主返开交通补贴。对在我县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首次从户籍地或居住地返开的,车费按照实际票价进行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为:高铁二等座及以下的车费(卧铺按不高于同路段高铁二等座价格),快客、普客车费。自驾返开的参照相同路段列车、客车票价标准进行全额补贴,每人限补贴一次。

  (二)定点包车交通补贴。对企业或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一次性10人以上)所产生的包车费用进行全额补贴

  (三)搭乘专列专车来开交通补贴。对经人社部门协调,搭乘专车专列返衢来开的员工,对乘坐专车专列之外的城际交通费用,凭车票进行补贴,自驾或乘坐私家车的,参照客运汽车实际票价标准进行补贴。

二、

  建立招工补助机制

  (四)民营企业自主招工补助。在疫情期间对企业自主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的,新招员工5人及以下的给予500元/人补助,5人以上的给予600元/人补助。

  (五)员工老带新招工补助。在疫情期间老员工带新员工入职上岗,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6个月的,可由企业先行发放500元/人的奖励,县财政根据企业上报汇总的名单经核实确认后给予全额补助。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劳动力补助。疫情响应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引进或招录10人以上劳动力(上年度无我县参保记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推介1人给予5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引进中西部建档立卡人员的,补贴金额可提高到600元。

  除上述补助政策外,民营企业招工补贴仍可按《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招工服务的通知》(衢市人社发〔2019〕103号)文件规定同时享受。

三、

  建立重点保障用工补助机制

  (七)保障重点企业用工补助。对疫情防控关键期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开工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组织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和提供防疫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并列入省发布名单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人数按2020年2月社保参保增员人数确定。  

  (八)给予疫区防控隔离补助。衢州市域以外人员来开务工,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企业自行承担隔离费用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天100元的补助。

四、

  建立季节性用工余缺调剂补助机制

  (九)基层引导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作用,帮助引导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疫情响应期间,乡镇、村(社区)推介10人(上年度无我县参保记录)以上到民营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推介1人给予500元的就业介绍奖励,乡镇、村(社区)可将该笔经费用于奖励网格员、劳动保障员等具体负责招聘的人员。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同等政策。

  (十)招引采茶工奖励。鼓励县域内外“劳务经纪人”帮助我县茶企业招引季节性用工,经县人社局备案调剂服务14家重点茶企,招引10人以上并累计服务采摘7天以上的,每招引1人给予100元的奖励。一次引进20人以上并累计服务采摘7天以上的,每招引1人给予150元的奖励。同一批次人员仅限享受一次奖励补助。

  注意: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止。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