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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两部地方性法规获批 全国首部网格化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2日 16:55

  11月29日上午,《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和《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予以批准,将分别于2020年1月1日和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将衢州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总结固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提供法治保障。法规共二十六条,对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村(居)民权利义务、网格划分、工作事项、人员选任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规定。条例也充分彰显立法的“三衢味”,规定了资源下沉、组团联村、“周二无会日”、红色网格联队和红色物业联盟等特色工作内容。

  《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六十二条,立法中坚持问题导向,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难点问题加以规定,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运行机制,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规范物业使用和维护,破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问题,并对部分违法行为设置法律责任。

  据了解,两部法规经9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后,向社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两部法规全文。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徐双燕 李征 赖之初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