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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春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2018年3月6日 17:02

  3月5日,记者从龙游县环保局获悉,自龙游实行环线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之后,2月15日(除夕)至3月2日(元宵)龙游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春节期间,民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尤以农历除夕和元宵节两天为甚。3月2日15时至3日8时,龙游县PM2.5浓度最大值为46微克/立方米,远低于2017年元宵节当天的浓度最大值229微克/立方米,这是龙游实行环线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之后,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缩影。

  今年1至2月份,龙游县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实现“两升两降”,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5%,比去年同期上升21.8%;优良天数49天,比去年同比上升36.1%;PM2.5浓度均值5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2%;空气污染天数9天(其中重污天数1天,轻污染天数8天),比去年同期(去年同期污染天数22天,其中重污染天数4天)下降144%。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仅为龙游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一项举措,自2017年以来,该县在精准治气、协同治气和长效治气等方面下大力气,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春节期间,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加大烟花爆竹“双禁”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发动志愿者开展“双禁”巡逻,县环保局通过电视台循环播放环保微视频,全面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同时,开展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排放源清单调查工作,为治气措施(如禁燃烟花爆竹)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由县环保局牵头,督考办、公安、经信、住建、交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多领域、多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大气污染群防群治。集中开展“冬季治霾、利剑斩污”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涉气行业进行专项执法;公安、安监部门开展加大对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行为执法力度。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俞施 邱成伟 杨圣姜 梅子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