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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的香烟为什么便宜?

2017年12月7日 17:00

  2016年8月份,微信名为“对你的依赖”主动加开化县的谭先生为朋友,并向谭先生推销香烟,谭先生就在“对你的依赖”购买了一条软壳阳光利群,价格是220元。对此人们不禁产生怀疑,为什么市场价每条350元软壳阳光利群香烟,微信朋友圈每条只卖220元?

  2017年11月,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某、钟某、冯某某、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提起公诉,其中“对你的依赖”便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冯某某。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被告人之一李某某,男,1981年9月出生,广东省广州市恵城区人。2016年7月,李某某看到老乡在做假烟生意,就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天州广场附近,找到贩卖假烟的“刘总”(身份未查明),然后通过微信方式再转卖假烟,以此赚钱利润。李某某从“刘总”处购买假冒阳光利群、中华、芙蓉王香烟价格一般为每条80—100元,之后以每条120元—150元的价格卖给下家广西的钟某等人。自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案发,李某某以此方式销售假烟52万余元,从中赚取差价20万元。

  被告人之二钟某,男,1994年1月出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人。2016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微信添加了好友钟某之后,钟某便在朋友圈里发布大量名烟虚假广告进行销售。钟某从上家被告人李某某处购买假冒的中华、芙蓉王香烟之后,一般以每条140元—180元的价格卖给浙江开化的冯某某等下家。自2017年4月至2017年4月案发,钟某销售假烟20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5万元。

  被告人之三冯某某,女,1989年5月出生,开化县人。2016年7月,冯某某从广西的被告人钟某等上家购买假烟进行销售,其主要是通过微信名“对你的依赖”在朋友圈里发布名烟广告进行销售。其中开化县苏庄镇开代销点的张某某到她这里购买了5万余元假烟,卖给他每条红利群150—180元、黑利群150—200元、中华240—260元。冯某某共销售假烟7.6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1.7万元。

  被告人人之四张某某,男,1976年7月出生,开化县苏庄镇人。2016年8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告人钟某、冯某某购买各种假烟,之后以当面交易的方式在开化县苏庄镇及江西省婺源县等地进行销售,并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收取烟款。其卖给他人每条红利群190元、黑利群250—300元。张某某共销售假烟5.7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0.3万元。

  2017年8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某、钟某、冯某某、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检察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开化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钟某、冯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烟草管理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14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四被告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也通过本案奉劝广大网友,天上不会掉馅饼,香烟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购买,微信朋友圈的香烟要慎买。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开检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