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纪|因私出入境 岂能瞒天过海
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联社办公室副主任陈晓慧,违反工作纪律,指使下属瞒报个人出入境信息及伪造单位领导签批、私盖单位公章,违规办理出入境手续。2020年7月3日,陈晓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陈晓慧担任区供销联社办公室副主任期间,长期负责本单位一般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2013年1月,陈晓慧为了逃避监管,指使下属在因私出入境证照登记报备时隐瞒其个人信息。直至2015年3月,陈晓慧才予以补报。
2015年12月,为了办理备案后的出入境签注手续,陈晓慧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先后两次在申办出入境证件函上伪造单位分管领导的签字并私自加盖单位公章,凭该函件办理了出入境签注手续。
证照在手,陈晓慧“说走就走”。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陈晓慧持港澳通行证私自出境前往澳门总计20次,均未经单位审批。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0年3月,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陈晓慧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2020年7月3日,陈晓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这都是我纪律意识淡薄造成的,认为单位出入境管理都是自己负责的,自己批给自己谁会知道?一次接着一次,才会酿成这样的错误。我会深刻检讨反思,在今后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落实纪律要求。
执纪者说
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现象屡禁不止,暴露了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把纪律和规定当成一回事,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能瞒天过海。本案中,陈晓慧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任性”地伪造签字自盖公章来蒙混过关,但这些障眼法最终还是弄巧成拙。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违纪之害,绝不能“说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