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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社会、你我共赢丨开化县人民法院开展“虚假诉讼犯罪警示教育”公众开放日活动

2021年9月23日 11:46

9月16日下午,开化县人民法院开展以“虚假诉讼犯罪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公开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罪的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破产案件债务人、债权人等20余人旁听案件宣判。

  2019年10月,被告人方某开办的浙江某服饰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向开化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被告人余某在承包该公司食堂期间,该公司拖欠其餐费7万元。在余某得知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可以优先补偿后,便向方某提议将拖欠的餐费做成该公司拖欠其和其丈夫、姐姐的工资,并做到该公司工资表上提交至开化法院。之后,余某依据这份伪造的员工工资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了裁判文书。

  2020年8月,被告人方某自动投案。同年9月,被告人余某被传唤到案,到案后两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

  最终,开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方某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被告人余某、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使用缓刑。

  “以前对虚假诉讼罪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了解,通过今天的旁听,增强了个人法律意识。”开化县华埠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王高平告诉记者,他作为县人大代表参加本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获益良多,今后将在村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履行好自身职责。

  “虚假诉讼不仅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也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开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庆尧表示,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开展,能提高民众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识,助力打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徐抒敏 余立成 通讯员 詹梦洲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