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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首批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发放

2016年8月30日 08:07

  8月29日下午,开化县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耀光出席、致辞,并向市民周伟霞等人颁发了全县首批(共4本)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这也标志着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运行。今后全县的房产、林地、土地等不动产信息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集中登记、统一颁证。

  周伟霞,林山乡大举村人,是浙(2016)开化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证书的持有者,她告诉记者,近日从汪先生手中转了一品梧墅的房子,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来行政服务中心2趟就办好了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一趟是过户,另一趟就是今天来拿证书。“感觉表格少了,程序简单了,速度更快了,办证更方便了。”周伟霞笑着说。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林木等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具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地役登记、抵押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简单地说,就是将以前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住建部门的房屋登记、林业部门的林地登记等全部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那不动产权证如何办理?记者了解到,有此需要的市民可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证大厅的窗口进行申请,经受理、审核、登簿,完税(费)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停止颁发,但仍然有效,不需要马上换新证。

  作为业主,市民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能享受什么好处呢?记者了解到,市民卖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跑手续,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万一遗失需要补办,不必再自费登报声明,登记机构免费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证件。同时,不动产权证书可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汪宁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