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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森林公安迅速出警解救放生青蛙65只

2016年5月3日 15:36

  “有人举报,根博路一饭店经营青蛙,你们快去看看。”4月27日,开化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电话后,迅速会同县林业局野生动物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该饭店进行查处,当场对65只、3.8斤青蛙予以收缴、没收。随后,执法人员将收缴的青蛙全部运到河道旁进行了放生。

  被称为“地面除害专家”的青蛙,是农作物害虫的天敌。一只青蛙一年可捕食5-40万只害虫,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人见利忘义,到田头野外去捕捉青蛙,然后拿到市场上出售,而一些市民为贪口腹之欲,也就不惜高价购买。

  “国家明令禁止捕杀、贩卖野生鸟类和青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销售、收购、携带、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或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森林公安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但是销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市民发现违法经营行为,请积极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眼下正是野生青蛙快速生长季节,希望全市各饭店、酒店、农贸市场经营户及广大群众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杜绝非法捕杀、经营各种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接下来,我们县森林公安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销售野生青蛙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放生现场,围观的群众看到被收缴的野生青蛙进行放生而拍手称快。并纷纷说,青蛙对保护农田有很重要的作用,捕杀野生青蛙,害虫就没有天敌,乱捕、滥食青蛙带来的灾难远不仅是虫灾,还有人的健康。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胡萍 余菊仙 何敏娟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