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4月1日 16:41
二、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县
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常委会积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围绕公正司法,开展执法评议。从8月10日至11月10日历时三个月,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主题的执法评议。评议工作坚持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广泛征求和听取代表的意见,并专门组成执法评议调查组,对被评议机关本届以来执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及时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评议大会,对被评议机关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议。会后,以书面形式向被评议机关发出评议意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过评议,进一步推动了被评议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了广大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围绕法治开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常委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了消防法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机关依法行政等七个方面开展检查,促使消防工作在落实安全责任、增强消防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设施能力等方面的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按照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2009年对县政府报送的《开化县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常委会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其中任免副县长2人次。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任命人民陪审员20名。
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根据上级人大要求,认真做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草案)》等10余部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
三、不断拓展代表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常委会始终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切实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指导。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代表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全县重点工作和各项事业的进展情况,切实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创造良好的条件。在去年年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中,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对新一年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体现集中代表的智慧。认真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对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18件代表建议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并通过走访重点承办单位、深入基层现场检查、组织代表评议办理工作等形式,加强对落实率和满意率的检查督促。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在县政府的努力下,2009年的办理工作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办理质量普遍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达100%,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117件,占53.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件51件,占23.4%,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不能解决或待条件成熟后解决的C类件50件,占22.9%,切实解决了一批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重视加强同基层人大的沟通和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制度,邀请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拓宽人大干部视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各乡镇人大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活动、执法检查、评议等工作,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与代表沟通、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热情、耐心地对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沟通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积极督促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共受理来信121件,接待来访235人次。通过积极的协调,绝大部分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县稳定作出了努力。
2009年,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对2名触犯法律的代表依法允许予以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确定以“增强履职能力、提高监督实效、推进科学发展”为实践载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使全体机关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有了新的改进,宗旨意识、全局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完善工作制度。常委会十分重视抓好人大制度建设,以制度来规范人大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对原有一系列制度进行全面审议的基础上,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精神,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订新的工作制度,保证有章可循。2009年,常委会新制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评议工作暂行规定、审议意见办理暂行规定,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行修订,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深入调查研究。常委会做到有计划、有专题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对所要审议的内容,事前都进行深入了解,力求有的放矢,言之有据。一年来,先后就光伏产业发展、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12份调查报告,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县人大工作的宣传,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新的成效。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积极开展与兄弟县市人大的交流学习,圆满承办了浙西南十县人大常委会联席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致力于人大工作创新。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四个突出”,即突出思想观念创新、突出工作机制创新、突出增强创新能力、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荣获全市人大工作创新一等奖。
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乡镇人大支持和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监督工作的实效还有待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还不够充分;对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尚有差距;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是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作出的总体部署,紧扣中心,紧贴民心,更加关注科学发展,更加关注民生和谐,更加关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努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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