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龙潭来风]别让“先提价后打折”破坏“双11”促销生态

2023年10月31日 11:15

  近年来,每到“双11”网购狂欢节之时,有关电商“先提价后打折”的声讨声就此起彼伏。据不完全统计,之前每年“双11”期间,大约53%的商品不同程度地存有“先提价后打折”的现象。可以说,“先提价后打折”不仅涉嫌变相价格欺诈,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是破坏了“双11”促销生态。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有十三种情形,其中就包括“先提价后打折”的情形。可见,电商玩“先提价后打折”的套路,除了涉嫌消费欺诈,也涉嫌违法。

  因此,笔者以为,防范“先提价后打折”破坏“双11”促销生态,还需多方“出拳”。

  首先,监管部门要“出拳”。市场监管、消协、物价等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检查和监管列入常态化之列,定期开展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类似“先提价后打折”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从而规避消费欺诈行为。

  其次,执法部门要“出拳”。对故意、恶意采取“先提价后打折”促销手段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不敢“玩套路”。

  其三,消费者也要“出拳”。消费者一旦遭遇“先提价后打折”促销套路,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信,只要监管、执法、消费者三方形成合力,共同打出系列“组合拳”,定能有效防范并打击“先提价后打折”的消费欺诈行为,切实守护好良好的“双11”促销生态。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魏芳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