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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邹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2年12月7日 09:19

       2020年9月,李某出借资金1.33万元给被执行人,约定2021年8月归还,并以月利率1.5%计息,李某多次索要邹某均未如期归还借款,李某诉至法院,经过法官调解,约定2022年3月22日前归还李某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一等再等,均是“空头支票”。无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后,在办理李某与邹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执行法官查明债务人邹某由于沉迷赌博,导致外债累累,但经执行法官对该案的研判,邹某一直在外继续赌博,赌博的金额完全可以偿还该案件标的1.33万元及利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邹某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要求其主动还款,邹某不但不承认赌博的事实,还几次以无还款能力推脱。执行法官遂转变方向,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下发了财产报告令等,都石沉大海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辆奔驰车,立马对其进行查封,联系邹某主动上交车辆,无动于衷,逃避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以后,被执行人邹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也没有主动申报财产,更是拒绝上交车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于是,执行法官将邹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通过开化县人民法院抖音号,县传媒集团大屏幕对其进行失信曝光。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卢倩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