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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随地便溺现象屡禁不止

2022年11月26日 09:36

  每天傍晚时分,不少市民会带上自家的爱犬在城区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内散步、锻炼。近日,记者不同时段走访城区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现在公共场所遛狗不拴狗链、任由狗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在荷花广场,记者沿着附近的草坪,仔细数了一下,不到10米的距离内,就有四十余坨宠物粪便。“不少人一天要溜两三次宠物狗,专门带它们出来排便。”附近一位清洁工人表示,每天早晨、傍晚,附近散步遛狗的居民经过后,这里都会留下一些宠物狗粪便,他们要来来回回清理好几趟。

  晚上7点过,在南湖公园广场,记者看到,一只小狗经过路边的树丛时,直接在一块石头旁便溺了起来,狗主人等狗排完后,径自带着狗走了。对于地上的尿渍,狗主人视而不见。

  《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等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饲养人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及时予以清除。”第二十五条第三点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遛犬。”根据《衢州市犬类管理规定》,开化城区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允许遛犬的时间为19:00至次日7:00。但早前,记者曾于下午三点多,在南湖公园广场发现有市民在遛狗,且有的还未牵绳。

  记者随即将情况反映给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我们原则上要求狗主人要及时清理,但因为无法当场取证,很难处理。若当场查处,我们按照市容条例,一次罚50块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江向东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宠物随地便溺、未牵绳等情况,接下来他们会加大巡查力度,并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倡导文明养犬。

  【记者手记】

  一座城市的文明,依赖于市民的文明,而犬类作为人类最亲密的动物朋友,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四条腿的公民”,也应当遵守城市文明生活的道德和法律规范。早在2013年,衢州就正式启动了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可以说相关的政策规定有了。但“文明养犬”不仅仅是一句倡议、一纸公约,它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如何做到规范养犬?这需要广大养犬市民的大力支持。希望平日遛狗的市民,能随身携带卫生纸、塑料袋等及时处理粪便,履行好保护环境卫生的义务。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夏章琳 余家希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