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执 一次性履行债务11万元
“法官,你说得对,无债一身轻,今天我是来还钱的。”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来到开化县人民法院,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当场收到现金11万元,一起“终本”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赵某系好友。2019年7月,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赵某借款20万元,承诺一年内还清。可履行期届满,张某仅还款7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能归还。赵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审理阶段,赵某看在昔日情份上同意调解,约定张某自2021年7月起分期归还。可张某之后的做法却令人寒心,仅如约履行了两期还款义务,便不再履行。至此,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均未得到回应;借助网络查控查询,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采取列入限制消费、失信人员等一系列强制措施,也犹如石沉大海,毫无声息。最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脚步没有“终止”。
针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执行干警采取“回头看”机制,通过定期查询财产情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线上线下约谈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我刚谈了一笔生意,要是顺利的话,这钱我肯定能还上,能不能再缓一缓。”在执行干警的定期调查下,得知被执行人正在北京务工,考虑到北上执行拘留无益落实还款义务,故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同意再给被执行人一段时间,同时由执行干警督促其诚信履行债务。
面对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和申请执行人的善意,被执行人张某在收到结算款后,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履行完毕11万元。 “现在,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也不用担心会影响小孩的将来了。”被执行人张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法官说法: “终本”是在法院执行阶段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一些当事人看到案件终本,会误认为法院“不管了”,可“终本”≠“终执”。“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案件在执行阶段,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在“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依然有效。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在定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时有发现财产的,也会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不是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束之高阁,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执行到底;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重拳出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