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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因“疫”被迫推迟,婚庆定金该不该退?

2022年4月1日 09:14

  本已订好日期的婚礼,受疫情影响被迫推迟,那么已支付的婚庆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庆服务合同纠纷。

  2021年10月,张某与胡某达成婚礼拍摄协议,并向胡某支付定金2000元。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某定于2022年3月的婚礼被迫推迟,张某遂告知胡某婚礼延期举行,婚礼日期另行通知。

  婚礼日期敲定后,胡某却称当天已安排拍摄无法为张某提供拍摄服务。张某便要求胡某退还此前支付的定金,胡某则认为无法提供拍摄不是因为其个人原因造成的,只能退还部分定金。

  张某不接受胡某的方案,便起诉至开化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婚庆服务合同,胡某双倍返还定金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的婚庆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系疫情影响期间,属不可抗力,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事由不可归责于原被告双方任何一方,因此原、被告双方均无过错。

  原告通知被告婚礼延期举办,因被告另有拍摄计划无法为原告提供拍摄服务,故根据本案具体情况,该服务合同应当予以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婚庆服务合同,被告退还定金2000元。

  法官提醒:

   面对当前疫情影响,可援引“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条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免除部分合同责任或等待不可抗力过后再继续履行合同,但应做到:

   1.及时沟通协商。及时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让对方知晓不可抗力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提供证明文件。鉴于当前疫情的严重程度,由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等都可作为证明文件;

   3.延期履行合同。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达成合同目的的,可以延期履行,待到疫情过后再履行,尽量减少合同双方的损失。

   此外,如日常的商业行为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因疫情爆发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任何一方仍可解除合同且免除违约责任。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姚斐杰 徐巍芹 方江琪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