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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出台公积金新政 支持危旧房改造

2017年8月8日 15:31

  自开化县危旧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有关政策备受社会关注。近日,记者从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衢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危旧房改造职工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鼓励政策的通知》,支持危旧房改造职工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鼓励政策,助力我县危旧房改造。

  《通知》指出自2017年8月24日起,符合认定条件的缴存职工于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之日起5年内再次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申请时的政策规定办理,贷款业务可优先办理。

  认定条件

  缴存职工同时满足下列条款的,可认定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公积金政策:

  ①缴存职工为D级危旧房产权人;

  ②在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时,该危旧房产权人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

  ③缴存职工自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起,根据危旧房改造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要求的时间内签订危旧房改造协议并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的;

  ④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与D级危旧房改造房产产权人及原贷款人相一致。

  支持政策

  符合认定条件的缴存职工于还清公积金贷款余额之日起5年内再次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可享受以下政策:

  ①新申请贷款房屋套数视同原危旧房贷款套数;

  ②因危旧房改造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至下次申请贷款时间间隔不足6个月仍可予以受理;

  ③贷款其他政策仍按申请时的政策规定办理。对未新增购房款的危旧房原值部分(等面积)的贷款额可按不高于原危旧房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额认定;

  ④贷款业务可优先办理。如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

  认定程序

  缴存职工申请危旧房改造公积金贷款政策时,在正常贷款办理程序外需另行提供有关D级危旧房鉴定证明、改造组织机构要求的时间内签订的改造协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如符合认定条件则按危旧房改造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如贷款时该产权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 予公积金贷款:

  ①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原危旧房)的;

  ②10年内有三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含原危旧房);

  ③征信逾期严重,超出规定标准的。

  

  政策适用于衢州市范围内列入各县(市、区)政府D级危旧房改造项目,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危旧房改造组织指挥部门与当地公积金受理机构会商确定。

  危旧房改造工作启动时间以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机构出具的权威文件公告时间为准。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郑宏亮 詹承骄   编辑:郑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