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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吠扰民?养狗也要规范!

2016年11月11日 15:43

  “工作很有耐心,犬吠扰民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十分感谢。”在这日渐“冻人”的季节里,一句简单的感谢,温暖了执法人的心窝。

  不久前,一位家住西渠的居民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开化一中食堂对面的小区里养了一条狗,每天凌晨四五点就乱叫,特别大声,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周边居民。”了解事由后,执法局特勤中队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核查。

  “是很吵,就是那户,也有段时间了,放在窗台上,小狗看见人就叫。”顺着一中保卫科大叔手指的方向,执法人员发现搁置在窗台的空狗笼,当事人并未在家。

  经过多次上门,终于第三日早9点寻到住户。面对执法人员,该住户解释,小狗乱叫是因为放在窗台,来往陌生人多,才这样。对此,执法人员向该住户普及了城区养犬的相关规定,让其妥善处理好狗狗扰民的情况。

  养狗没错,但是市民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这样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廖汪康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