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人人有责
6月1日以来,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和芹阳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展开了第二阶段城区市容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违章违停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发现,城区多条道路的人行道上划设了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为市民停车提供方便,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让本来不宽的道路路面也因此变宽了,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抢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道路秩序更加通畅,交通环境也更加安全方便,市容市貌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据了解,从5月21日起至月底,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就开展第一阶段城区市容秩序联合整治行动。行动中,工作人员重点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劝导,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目前解放街、芹北路、芹南路、江滨路、开元路等主要干道停车位已经全部施划完毕,能满足市民的临时停车需求,并陆续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
截至6月2日,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共现场处理各类违法行为292人次,其中机动车46辆,非机动车246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对车行道(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人行道进行巩固整治成果,对城区市容秩序进行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市容秩序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市民王先生不禁由衷感慨:现在的市容环境更好了,道路更宽了,堵车更少了,心情也更舒畅了。
整治行动在被广大市民肯定叫好的同时,也有部分市民质疑执法部门的“严管重罚”是否有些过重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汪洋表示,对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其实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这一手段不断加强非机动车的秩序管理,规范非机动车车主的行为,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减少他们的侥幸思想。如果能从一张罚单中罚出平安,罚出秩序之美,那么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是很有必要的。”
据相关资料统计,交通事故的发生,90%是跟交通安全意识有关,所以要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广大群众清楚认识到,行人与非机动车也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要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营造一个安全方便的交通环境,对开化每一位市民来说都是受益者。既然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国家公园的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就不能仅仅是职能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从自身做起,改变不文明交通陋习,时刻把交通安全意识放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