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开化支站    总站·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图片 | 数字报纸 | 浙江网视 | 民生帮帮帮
           ·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 页   时政要闻   图片新闻   天下新闻   公告公示   天南地北开化人   平安开化
 专 题   综合新闻   电视新闻   生活资讯   图说开化   县外媒体看开化   人文开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专 题 > 中共开化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 党的知识

 

党的干部

2012年1月4日 15:39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和考核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来源: 中国共产党章程  作者:  编辑: 王欣


 相关稿件

 

 热点新闻  
1.衢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2.迅速响应 积极应对 开化多举措阻断疫情传播
3.全力以赴保供应 目前物资储备充足
4.“敲门行动”我先行 核酸检测战疫情
5.浙江有礼,开化有你!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
6.2022年开化春茶陆续开采
7.建起“蓝海” 乐享“红利” 开化县统筹推...
8.开化:“后厨直播+食安封签”,保障消费...
9.开化县启动巡河禁渔护水行动
10.横街社区开展 “学雷锋见行动”活动
 图片新闻 > 更多
关于本站 | 本站声明 | 联系本站 | 广告服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9〕22号 浙ICP备0500872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90044
中共开化县委宣传部主管 开化传媒集团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开化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0570-6521203 举报邮箱:khr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