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获奖”成为少数学生的专利
2011年7月5日 08:57
学期结束之前,开化县第二初级中学开展了班级“多好生”评选活动,学校要求每个班级评选出三好学生10名,优秀班干部、优秀科代表、优秀寝室长、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各2名,还评选出学习标兵、生活标兵、卫生标兵、道德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等各2名。该校改变了以往单一的评选办法,使各班级学生的获奖面达50%以上。笔者以为,此举值得借鉴和推广。
多年以来,各地的许多学校往往对学期末的评奖十分苛刻,一个班级往往只有极少数的两三个学生能被评上“三好学生”,而绝大多数学生只能充当看客。这样做,笔者以为至少有两大弊端。其一,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孩子由于年龄、性格、发育等因素,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诸如成绩、表现、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但倘若以此来衡量一个孩子是否“三好生”,这多少有失偏离。其二,不利于调动广大孩子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试想,一个班级四五十人,而能评上“三好学生”的仅仅就是那么两三个人,这对大部分孩子来说,要想争取那少的可怜的名额,岂不比登天还难吗?这无疑会打击孩子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其实,没有哪个孩子不想获奖。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学校领导和老师往往习惯于以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衡量一个学生是否符合“三好学生”的唯一标尺,加之获奖面又极少,从而使“获奖”成了极少数学生的“专利”。难道没有“获奖”就是孩子没有优点了吗?事实证明,绝非如此,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众多的优点和闪光点。有的是学习上的尖子,有的是劳动方面的标兵,有的乐于助人,思想表现很好,有的讲信用,有诚信,有的文艺才能突出,等等。可以说,孩子间是各有所长的,每一个孩子都是优秀的。
但愿各地各学校在期末评选各类先进时,不妨少评“三好生”,多评“多好生”, 努力挖掘每个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并给予鼓励和肯定,使每个孩子都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从而激励自己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叶金福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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