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部署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2011年5月25日 14:50
5月24日上午,开化县召开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会。会议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县领导汪权龙、马建雄出席会议。
近几年,我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走“小县大城”新型城市化道路,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自2008年我县启动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或接近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2011年,省建设厅制定了新的《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7大项共63项指标,以及4项否决项,新标准指标体系内容更加具体、标准更加量化、评价方式更加客观,对省级园林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权龙就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汪权龙指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时间紧,任务重,县“两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团结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要求抓好职责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是一项长远性的工作,不能为创建而创建,而要把创建与推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长效机制。要把上级要求和群众意愿相结合,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和改善民生统一起来,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满意。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重视绿化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城市的保洁、亮化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创园”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氛围。
会上,县规建局汇报了我县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县“两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宋晓娟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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