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开化生态县创建之路
2011年5月12日 09:23
●1997年3月,被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
●1997年9月,“钱江源头(开化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在杭州通过省级论证。
●从1997年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开始,主动开展“治山、治水、治污”工程建设,强行关停小水泥、小造纸、小火电等重污染、落后产能企业210家。
●1998年5月5日,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生态立县”战略。
●2002年3月,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3年3月,开化县十一次党代会和开化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开化基本建成生态县”的目标要求。
●2003年6月,《浙江省开化县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在杭州通过专家论证,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级论证的生态县建设规划。
●2004年底,《钱塘江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省级论证。
●2000年以来,先后被命名为中国龙顶名茶之乡、中国金针菇之乡、中国黑木耳之乡、中国根雕艺术之乡、中国白颈长尾雉之乡。2004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
●自2004年起,开化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举措,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
●2005年,开化全境被省政府划为重要生态功能区,对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和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予以保护。
●2006年11月,开化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两大战略,将建成国家生态县作为我县“十一五”时期两大主体目标之一。
●2008年4月,开化县被浙江省政府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县。
●2008年4月,被授予“浙江省硅产业基地”称号。
●2008年6月,被授予“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称号。
●2008年11月,开化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正式将每年的5月5日定为开化“生态日”。
●2009年7月,开化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走“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的科学发展之路。
●2010年6月,通过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
●2010年12月,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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