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政策问答
2011年2月16日 13:50
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日前,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村级换届选举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主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主要依据是《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问:村级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5]3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0]80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团结和谐、锐意进取、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坚定走好“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道路,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问:村级换届选举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换届,努力使全县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党员群众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效推进。
一是从严控制村级班子职数。各村两委干部总数原则上控制在3-7人。提倡村级班子成员交叉兼职,鼓励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兼任村委会成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不搞“一刀切”。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会社长,把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成员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社监会成员。
二是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确保每个村委会班子中都有1名女干部,力争每个村两委班子中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三是提高村级班子整体素质。力争使全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主职干部达50%以上,班子成员中有致富带富能力的达60%以上。
问:村级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都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乡镇(工业园区)党委要严格把好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村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上下联动,依法对候选人(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任职资格条件的,要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自荐人)资格。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原则。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多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公认度。要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各环节向群众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竞争。
三是依法按章办事原则。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条例》和“一法两办法”等有关规定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四是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逐个分析排队,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方案,在时间安排、选举组织方式、领导力量等方面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问:村级换届的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答: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从2月14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其中,选举工作3月底前基本完成。按照先村党支部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在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准备工作,做到选民与社员同步登记、分别公布,两个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和社员代表同步推选,同步授权,做到“同步不同票,同时不同事”,交叉进行,滚动推进,提高效率。
问:如何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班子成员?
答:本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以“公推直选”方式为主(相当于原先的“自荐直选”方式),即在党员自荐报名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同时,完善“两推一选”制度,支委会成员经过自荐报名、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测评,然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问:如何选举产生村委会组成人员?
答: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主要采取“自荐直选”方式。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 的规定,依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
问:如何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答: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经任职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问:如何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成员?
答:采取村党支部推荐、社员推荐或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乡镇(工业园区)审查同意后,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社长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产生。要依法将村党支部书记选为社长,村党支部成员选为社监会主任。
问: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有哪些?
答:村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包括: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纪政纪,遵守选举工作纪律,履行村规民约。
3、自觉履行公民基本义务,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品行端正,尊老爱幼,作风优良。
4、积极上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5、思想解放,勇于开拓,积极创业致富,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较高威望,敢于负责,主持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7、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担任村主职干部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8、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村务管理工作。现任村干部参与自荐竞职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问:“五种情况人员”是哪些对象?
答:“五种情况人员”具体指: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五年的;
2、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三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五年的;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三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如当选,当选结果无效。
问:村级组织换届的选举纪律主要有哪些?
答:近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有序参选和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县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党员群众十分关注,希望广大选民准确理解这次村两委换届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自己的“当家人”,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宋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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