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开化县环保局贯彻县委全会精神
2010年8月3日 21:06
近日,县环保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专题学习县委书记毛建民在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生态旅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努力推进我县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是全力以赴攻坚,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根据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深入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县建设自查工作,切实抓好音坑乡大路村等9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指导和督促工业园区完成年度生态化改造任务,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为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严格项目审批,确保旅游景区生态环境质量。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旅游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旅游项目“选址关”和“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功能区划及水功能区划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防止规划和项目设计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真正达到以旅游开发促进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促进旅游发展,实现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共赢。
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努力维护旅游景区环境安全。加大景区景点和旅游沿线村镇及居民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开展景区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损害景区内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现象、开发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进行了环评及环保审批、是否存在自然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隐患等;加强对景区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监测,优化旅游环境,维护和保证景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系的完整。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利用“5·5”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简报的作用,深入景区周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绿色消费、生态人居环境等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培育生态文化,规范环境行为,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生活,绿色消费”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认识到,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饭碗;使旅游者认识到,保护环境是应尽的义务,自觉从“污染源”转变为“环保卫士”。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廖伟俊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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