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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盗”梦断山城

2010年2月10日 09:00

    看过《蜘蛛侠》的人都知道,蜘蛛侠是一位有着超凡能力的大侠,利用像蜘蛛一样擅于攀爬的本领,怀着正义的力量对付犯罪与邪恶,他是人们心目中的一位大英雄,受到了人们的尊重与爱戴。可是现实中就有类似 “蜘蛛侠”的人,很擅于攀爬,但他们并不是去做对人们有益的事,而是干起了偷盗的勾当,高惊险、高难度,是现实版的“蜘蛛盗”。
                                                一
    从2009年10月开始,县城开放式居民住宅内盗案频发,警情不断:
    10月19日7点,汪某锁好防盗门去衢州,书房窗户没关,当天晚上19时许到家之后打开门,发现家中的笔记本电脑等被盗,价值12000余元;
    同日7点,许某离开家外出有事,18时回家发现家中被盗,被盗物品有项链、戒指、耳环以及两部手机等,总计价值12000余元:
    11月25日下午4点30分,家住县城某弄的刘某外出,晚上21点刘某的外甥女到家后,发现房间写字台中间抽屉有一把菜刀,后打电话给刘某。刘某赶到家中,发现其房间写字台中间抽屉内16000多元现金被盗。
    11月27日7点40分,家住县城某单元的杨某报案称:11月26日16点30分,他锁好家门后离开,回家后发现卧室写字台内的现金、白金项链、金戒指被盗,损失计4000多元……
    短短两个多月内,先后发生傍晚入室盗窃案件15起,被盗现金、笔记本电脑、金器、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15万元。犯罪嫌疑人利用傍晚时段,居民家中无人之机,采用攀爬手段从居民宿舍平顶侵入顶楼宿舍,犹如一只毒蜘蛛频频作案。
                                            二
    一连串盗窃案件的发生,而且发生在县城,一时间,城镇居民谈贼色变,闹得人心惶惶。案件不破,老百姓有意见,公安的形象受损,也给“平安开化”蒙上阴影。系列性盗窃案不破,必将影响百姓的正常生产与生活,也会影响社会稳定。
    危害百姓的侵财性案件高发,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2009年11月20日,县公安局将10月份以来的系列盗窃案列入第5批县局挂牌督办案件,决定成立专案组,责任到人,并要求在年底前破案,以彻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刑侦大队作为责任单位,义不容辞地担起侦破此系列案的责任,大队长江国基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专案组。
    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作案老手,在每起作案后嫌疑人都故意破坏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但专案组的同志从每起案件和点滴线索入手,逐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刻画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征,从中寻找蛛丝马迹。专案组成员经综合分析后一致认为,在县城连续发生的盗窃案有其共同特点,如作案时段相同,均在晚上6-8点钟;作案手段相似,均从居民楼平顶爬窗入室;从现场遗留的模糊鞋印进行比对,认定同一人。一系列迹象表明,盗窃人应系一人,年纪较轻,手脚灵活擅于攀爬,判断本地人作案可能性较大,此人极可能有前科。
    对现场复勘、周围走访和网上信息作战等,一系列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根据有无作案时间,通过网上作战分析,对本地有盗窃前科的人员进行筛选,很快民警发现一前科人员陈君有重大嫌疑。为进一步核实陈君的基本情况,侦查员决不放过任何可疑的之处。经查发现陈君有盗窃前科,作案手段、选择时机与城关发生的系列盗窃案相同。
    犯罪嫌疑人陈君,男,1985年生,系何田乡某村人。2003年因犯盗窃罪被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06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期徒刑十个月,2007年5月释放。多次的牢狱之苦,没有让陈君改邪归正,相反变得狡猾异常,居无定所,似浪人样到处游荡。
    但再狡猾的盗贼,必有其藏身之处。2009年11月27日,通过近一个多月的艰辛排摸侦查,终于发现嫌疑人的落脚点。为获取相关证据,进一步查明案件的全部,专案组民警采取了蹲点守候、秘密监视等手段,适时监控,随时掌握其动向。
                                                   三
    2009年12月5日下午,城关再次发案,当事人陈某关好门窗离开家,但回家时却发现家中被盗,损失价值3000余元。
    在被盗物品中有金器等物品,但通过查证没有发现陈君出售赃物,有关被盗物品仍藏在其租住处的可能性较大,专案组决定采取收网行动。
    2009年12月7日上午,专案组成员在陈君租居的某宾馆一举将陈君抓获,并从其租住地缴获金器、笔记本电脑、手机、部分现金以及作案用的鞋子、手套等。
    审讯工作极为艰难。陈君是个作案老手,又曾被两次判刑,有一套对付审讯的办法。在被盗赃物面前,他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但审讯人员不气不馁,经过20多个小时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犯罪嫌疑人陈君终于全面交代了10月份以来的犯罪事实。
    2007年刑满释放后,陈君仍不思悔改,继续在社会上混。原来在宁波一带混,以偷和放高利贷为生。2009年7月到开化后,发现县城居民顶楼宿舍都没有装防盗窗,于是自认为找到了“发财”的好地方。他利用自己攀爬的本领,在县城一带疯狂作案,短短两个多月盗窃钱财价值达15万余元。
    盗贼伸手必被抓。民警告诉他,没有装防盗窗是质朴开化人的平安心态体现,反映的是“平安开化”的实质。他当即说:“我没有想到这一点,想到了这一点,就不会来老家 ‘发财’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君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陈君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人名系化名)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陈勇明   编辑:汪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