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多举措确保优抚对象快乐过节
2010年1月22日 10:50
“前几天去看病,总费用要160多元,但我只付60多元就够了。现在医保能报这么多哇!”最近,家住城北社区的重点优抚对象汪大伯看病结算医疗费时发现有了新变化。其实,我县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只是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其中一项举措。
为确保优抚对象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我县多管齐下为优抚对象服务:一是下拨各类抚恤补助和优待经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于2009年12月底前核拨2009年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88.318万元,各乡镇将于2010年春节前把各类经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二是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自2009年1月1日,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年优抚金分别为6720元、6420元、6108元。无工作残疾军人按残疾等级不同标准不一,红军失散人员年抚恤金8508元、建国前后入伍的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年定期定量补助金分别为:抗战老战士7308元、建国前复员军人6274、建国后复员军人5962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472元,其中孤老人员6886元;自2009年10月1日,调整有工作残疾军人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到4100元,赴西藏和高原地区服役的分别为15000元和7380元。农村和城镇“两参”退役人员的年生活补助分别为 3600元和4800元。三是深化“关爱功臣”和助困帮扶活动。广泛开展双拥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拥军氛围,召开迎春拥军优属茶话会和军地联席会,走访慰问驻开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助一”志愿者结对服务,为义务兵家庭和困难优抚对象解困。四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统一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乡合作医疗参保手续,完成相关信息的更新与核对,全面实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实时结报。五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为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档案接受整理;发放宣传资料、招工和培训信息,多渠道向用工单位进行推荐;举办城乡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班和就业招聘会。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查金尧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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