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纪|迷途知返未为迟
2021年9月13日 16:12
温州市瓯海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地政部主任黄祥敏,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2021年7月20日,黄祥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温州市某彩印包装公司前的道路因地下管网维修被开挖,影响了该公司车辆的正常出入。该公司负责人何某多次上门请求黄祥敏尽早回填路面。
之后,黄祥敏到现场检查,要求施工人员先将道路回填一半,以便于公司车辆的正常出入。何某为了表示感谢,现场送给黄祥敏价值1500元的海参一盒,黄祥敏予以收受。
2021年6月,黄祥敏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接受问题线索核查时,向核查组主动交代其在2019年和2020年还有两次收受加油卡共计5000元的事实。
黄祥敏身为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鉴于其主动交代本人未被掌握的其他违纪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并积极配合调查,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决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轻处理。2021年7月,黄祥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诱惑面前没有经得起考验,本质上还是自身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防线也筑得不牢固。我认真悔过改错并主动交代,今后将时刻警醒自己,严以律己、不越红线。
执纪者说
有了“小贪念”,就会丢了大原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黄祥敏看似在微小的问题上没有守住底线,但若不知悔改、一意孤行,就会积“小亏”为“大患”,好在“迷途知返”,主动交代,及早回头。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决做到守住底线、筑牢防线,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