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诚信社会、你我共赢丨投机取巧卖口罩,法院:不行

2021年3月15日 16:39

  “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谢谢你们,对方在国外也能调解成功,太方便了,为我们这些消费者解决了大难题!”开化法院调解室里,当事人小张、老王不住地向法官道谢。

  2020年2月,正值新冠疫情爆发高峰期,小张和老王受公司委托采购一批口罩,在网络上发布了求购信息。身处越南的朱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表示他的贸易公司可以帮忙采购口罩寄到国内,于是双方在微信中达成了口罩购买合同,标的分别为25万、37万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部分货款。

  得到了供货渠道的小张和老王松了口气,期待着口罩赶紧到货。不料朱某在提供一部分口罩后,突然告知对方,受疫情影响口罩需要求量疯狂上涨,自己在越南也采购不到口罩了。好在朱某在微信中承诺,自己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可以把剩余货款退还给他们。

  可等了几个月后,小张和老王迟迟没有收到退款,于是又在微信上联系了朱某,这一回,朱某却改口了。朱某称,自己已经购置了大批量的口罩,货源充足,且自己的资金已经全部投入了口罩收购当中,没有钱可以拿来退款了,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口罩。小张和老王不答应了,当初说好了要退款的,何况现在口罩价格已经下降了,不同意朱某提出的方案。双方僵持无果,朱某索性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小张和老王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买合同并退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能联系上朱某是处理本案的前提。可朱某人在越南,原先留的手机号、微信号统统失联。承办法官通过办公办案平台搜索了关联案件,发现其在其他法院有过民事诉讼案件,还委托了一个律师。通过电话联系,律师表示自己代理过朱某的案件,朱某确实人在越南,有其他微信可以联系上。

  好不容易联系上了朱某,朱某表示自己的“失踪”是有原因的,愿意协商解决这件事。但朱某提出,现在疫情稳定下来了,自己有充足的货源,想要继续为对方提供口罩,履行合同约定。小张和老王则表示反对,“当时口罩市场需求量很大,我们以较贵的价格达成了购买协议,朱某自己不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在微信聊天里也明确表示可以退款。现在口罩价格下来了,却又不同意退款,只愿意继续提供口罩,这怎么行?我们要求退款!”

  双方对是否要继续履行合同争执不下。法官安抚了原告方的情绪,同时向被告阐明了法律事实关系,被告方当时无法按照买卖合同及时提供货物,后又明确表示可以退款,即为合同履行不能,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法官耐心的劝导,朱某最终答应偿还剩余款项。法官当即指导朱某进入“移动微法院”,原被告双方在线对未退还的货款进行了核账、结算,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本案中,被告因疫情这一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交付义务,且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作出了退款的意思表示,原告方也同意,即为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合意,被告应当承担起退还剩余款项之义务。

  疫情爆发后,为减少人员流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线上购物。与此同时,纠纷和矛盾的产生也不可避免,消费者应该注意保存聊天记录、交易内容、支付凭证等网络数据,在纠纷产生后能够作为有利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告诫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取信于人,共同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开化法院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