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你我共赢丨被执行人还能坐高铁?诚信履行观察期了解一下
陆某:刘法官,我明天去上海公务出差,想买G1203次的高铁票,能不能给我解除限制?
法官:按照规定,我们可以给你单次解除。你这次出差回来后,可以来了解我们法院的诚信观察期制度。
陆某:诚信履行观察期?
陆某是开化某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投资失利,自2015年起有40余件相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达400余万元。
除工资收入外,陆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冻结了陆某的银行账户,对陆某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每年定期扣划其固定工资及奖金后,为其留存生活费外,余款用于分配清偿各债权人债务。
陆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员,经常需要因公出差,因为账户被冻结且被限制高消费,极大地影响了陆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陆某依约来到法院再次申报了自身的相关财产,并申请解除相关的执行措施。考虑到陆某的工作性质及家庭生活状况,开化法院启动诚信履行观察期制度,承办法官调查陆某家庭状况、工作、收入情况,核实其申报的材料。结合陆某实际情况,法院责令其出具诚信履行承诺书,每月工资收入、年终奖金等除保留生活费外,余款由陆某每月定期主动汇入法院指定账号。设立诚信履行观察期为6个月,期间先行解除对陆某银行账户的冻结,保证其能自觉履行。观察期满后,陆某未有失信行为,法院解除了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等,保障其正常生活、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请执行人。
为正向激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开化法院建立诚信履行观察期制度,暂缓对部分暂不具有一次性还款能力但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责令其作出与其收入相适应的还款承诺,敦促被执行人诚信履行债务,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及债权人债权顺利实现,取得良好的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设立诚信履行观察期并不意味着法院放宽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标准,若在观察期内违反承诺拒不履行,或一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未诚信履行,法院将重新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2020年6月设立诚信履行观察期制度以来,开化法院已为12人设立了诚信履行观察期,被执行人均在观察期内诚实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