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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八 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2021年8月5日 11:03

  企业利用“互联网+”模式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形成连续生产、联网协同、智能管控等制造模式的,经省经信部门审定,一次性奖励企业最高10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信息化(数字化)类示范(试点)企业或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30万元;企业开展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受理范围

  申报并通过上述项目审核、评定的我县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获得批复文件后。

  3.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数字与智能制造科。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审定报告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0570-6523873

  政策生效时间:2020年5月18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