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九 鼓励中小微企业做强做精做久
2021年8月5日 11:01
对新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1.受理范围
申报并通过上述项目审核、评定的我县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获得批复文件后。
3.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产业转型与投资科。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
0570-6523861
政策生效时间:
2020年5月18日
对新评为省级“隐形冠军”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小升规”创业成长之星、省级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等省级荣誉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受理范围
申报并通过上述项目审核、评定的我县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获得批复文件后。
3.责任单位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中:省级小微企业成长之星责任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省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0570-601625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0570-6062122
政策生效时间:2020年5月18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