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发奖金,肥了“腰包”,栽了“跟头”
2020年1月,瑞安市塘下镇鲍四村村委委员戴协平、池良玉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项目补助款7950元,并将其中的4750元作为个人项目奖金予以私发。2021年6月23日,戴协平、池良玉因违反廉洁纪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底,瑞安市塘下镇鲍四村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站,需要进行墙面装修和硬件配套,该项工作由该村村委委员戴协平、池良玉负责。
退役军人事务站建成后,瑞安退役军人事务局支付鲍四村1万元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补助。戴协平、池良玉未能分清对村集体补助和个人奖励的界限,在报销费用时打起了“小算盘”。
“平时工作这么辛苦,不如趁着这次装修的机会,发票费用多开一些,当做辛苦费!”2020年1月,戴协平虚开一张鲍四村退伍军人服务站装修配套费的发票,金额为7950元。
在支付完各项装修费用3200元后,虚开的发票还剩余4750元。随后,戴协平、池良玉未经村集体商议,将4750元作为项目奖金予以发放,其中,戴协平分得1750元,池良玉分得3000元。
2020年10月,瑞安市纪委市监委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后,迅速对此展开调查。2021年6月,戴协平、池良玉二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戴协平:作为一名村干部和党员,做着本职工作却还想要额外收益,损害了村集体利益,现在功劳苦劳都没有了,心里只剩下深深的懊悔。
池良玉:我没有分清“公”与“私”的界线,为了蝇头小利没能守住纪律红线,犯下了这样的错误,以后我一定守牢纪律,规矩做事。
执纪者说
戴协平、池良玉两名村干部对上级奖励补助动“歪脑筋”,通过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为自己谋“福利”,本质上是纪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这提醒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该碰的钱不碰,不该做的事不做,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