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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一份“保障”,换来一纸处分

2021年7月30日 11:05

  2015年12月至2021年2月,永嘉县黄田供销社主任胡建秀,违规将其弟胡某某纳入黄田供销社参加社保,造成社有资产损失。2021年4月23日,胡建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3月,胡某某进入社会务工,期间多次向胡建秀提出解决社保问题:“我年纪不小了,文化水平低,工作也不稳定,上了社保,也能让我的生活更有保障。”

  经不住弟弟多次请求,胡建秀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未经县供销联社党委会议研究情况下,擅自代表单位与胡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实际上胡某某并未在黄田供销社上班及领取工资,但其弟弟的社保关系却迁到黄田供销社,并由供销社出资替其全额缴纳社保。

  2015年12月至2021年2月,胡某某一直在社会上务工,而黄田供销社却为其缴纳社保费5.64万余元。案发后,违规费用已全部退缴。2021年4月23日,胡建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我纪法意识淡薄,心存私念,让单位给自己弟弟缴纳社保,造成供销社集体资产流失,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受到了处分,非常后悔。我将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红线。

  执纪者说

  该案例暴露出供销系统基层分社在人员招录、制度管理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要持续深化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动建章立制,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