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一 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优质服务,即日起县营商专班联合开化传媒集团按模块推出各涉企政策解读,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在县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且在备案或核准的实施期限内完成投资、投产的新建项目设备投入800万以上,工业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对列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工业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的企业达到上述要求,按上述标准上浮2个百分点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零土地”的技改项目,按上述标准上浮1个百分点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设备投资3亿元以上,且事关全县产业发展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实施“一企一策”。对企业在县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且在备案或核准的实施期限内完成投资投产的工业数字化改造、信息化管理提升技改投资项目,以及循环经济、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改项目,其设备或软件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其设备或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受理范围。
县域内工业企业在县经信部门备案或核准,且在备案或核准的实施期限内完成投资、投产新建或技改项目,以及工业数字化改造、信息化管理提升技改投资项目,以及循环经济、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改项目。对设备投资3亿元以上,且事关全县产业发展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受理后由责任部门提交县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启动“一企一策”程序。
2.申报时间。
项目完成投资并经县咨询服务领导小组验收通过后提交申请。
3.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产业转型与投资科。
4.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或核准书;
(4)县咨询服务领导小组验收报告;
(5)设备使用承诺书;
(6)固定资产清册;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责任单位负责向相关单位和科室索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工业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的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零土地”的技改项目名单。
责任单位负责甑选进行投资专项审计的第三方单位并报县生态工业政策兑现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兑现金额计算依据。政策生效时间: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