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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纪|巡察整改“慢三拍”,党内警告!

2021年7月23日 09:10

  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党委书记王灿江,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2日,王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9月,区委巡察办向新塘街道反馈了对街道6个村社的巡察情况,其中涉及霞江村的问题有6处,包括应收款收缴不及时、合同要素不明确签订不规范、经济纠纷处理不完善、超额股权分红、应付款数量多金额大、信息公开不及时等。

  新塘街道立即开展部署,要求各村社于11月10日前报送整改情况,当日街道纪工委对霞江村党委书记王灿江等人开展约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然而实际上,王灿江对巡察整改工作消极应付,拖延了事,经多次督促后仍延期10天才上报整改情况。

  对于王灿江的不作为,街道纪工委再次开展谈话提醒。截至今年1月5日,原计划2020年12月31日完成的两个问题仍纹丝未动。

 

  2021年1月19日,新塘街道纪工委对王灿江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问题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新塘街道纪工委给予王灿江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我因畏难情绪,以及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对巡察整改带头敷衍拖沓,在群众间造成了不良影响。作为村里的带头人,我深感惭愧。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

  执纪者说

  巡察是党内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村社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应端正态度,全力配合基层巡察,严肃对待问题整改。我们要以案为鉴,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