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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公益广告有奖纠错活动的通告

2021年5月1日 13:37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县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展示国家公园城市有礼形象的作用,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面向全县开展城区范围内公益广告有奖纠错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纠错范围

  开化县建成区范围内各种场合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的所有公益广告。

  二、纠错内容

  1.政治导向偏差。价值导向不正确,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的表述等。

  2.文字画面错误。党旗、国旗、党徽、国徽未按规范运用,有错别字,有标点符号错误,有语病等。

  3.标语使用不规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的相关表述使用不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顺序错误等。

  4.阐述解释不准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广告的阐述解释有误等。

  5.公益广告老旧破损。张贴悬挂的公益广告有较为严重的破损、脱落等情况。

  6.各种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各种恶意损坏、损毁公益广告的行为(对各种恶意损坏、损毁公益广告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参与方式

  请活动参与者将错误的公益广告拍成图片发送至邮箱:khxcjb@163.com(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以视频的形式发送),须注明图片(视频)反映内容所在的具体位置,并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奖励办法

  1.文字画面错误、标语使用不规范、阐述解释不准确、老旧破损等错误公益广告每处奖励50元;政治导向有偏差的错误公益广告每处奖励100元;各种破坏公益广告的行为每例奖励200元。

  2.同一处错误,以提交纠错时间为序,仅奖励首位参与纠错者。

  3.对于同一单位在附近区域内发布的相同广告的批量错误,最多奖励300元。

  五、注意事项

  1.纠错内容的审查及核实由县创建办负责实施。

  2.被认定为有效纠错内容的纠错人,需前往县创建办填写《开化县公益广告纠错受理登记及奖励审批表》方可领取相关奖励。

  3.纠错活动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县创建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开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开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