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法院创新托管制度 23家医药门店得以恢复经营
“现已有23家药店恢复营业,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开化县人民法院收到了本辖区内某医药公司的好消息。
春节前,开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该医药公司的破产重整案,并指定开化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在进入破产程序时,该医药公司已无自主经营能力,原有的36家门店已有11家关门停业,剩余门店均因缺货而面临关门停业。
“特殊期间,需特事特办,不论怎么样都不能让这么多家药店在这个关键时刻关门停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开化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稳企助企要求,并制定出台《关于开辟司法暖企快速通道支持防疫企业、困难企业的十条意见》。于是,在面对这样一起涉及疫情防控产品销售主体的特殊破产重整案时,开化县人民法院决定打破常规,创新启用托管制度,既要保证该医药公司下一步重整计划可以实施,更要保证这些药店能够继续为县域内群众提供医疗药品。
事出紧急,开化县人民法院立即与管理人对该医药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最终确定将该医药公司现有门店全部交由开化颐年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期限为15个月。
与此同时,开化法院召集管理人及托管业主、该医药公司高管进行了专题会议,要求在此特殊时期,该医药公司必须尽其所能寻找货源,平价供应,保障民生,以实际行动支持抗击疫情。同时,法院组织管理人、该医药公司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强调了当前形势,要求企业管理层绷紧法制弦,守住道德底线。在疫情期间敢担当敢作为,为企业树口碑,为社会做贡献。
截至目前,该药店重新恢复营业的23家门店,覆盖开化县6个乡镇及主城区8个社区,积极通过各种渠道维持口罩、板蓝根、消毒液、双黄连口服液等抗疫药品和物资的供应,并向社会捐赠了口罩等紧缺物资,同时坚持所有药品和物资平价销售,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