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提高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健康系上安全带(县卫生局)
2012年2月28日 15:05
我县自2003年6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逐步形成了一套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服务便利、群众满意的运行体系。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县,先后被国家八部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近年来,通过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效的缓解了我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一、健全体系,制度保障
试点以来,我们对建立和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和组织体系。
(一)构建健全的组织宣传体系。县里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人,工作经费统一列入财政预算,乡镇配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职人员,村级确定联络员,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构筑了县、乡、村三级纵向到底的组织、宣传发动体系。同时,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安卡”,通过机关团体和干部职工、社会知名人士认购“平安卡”,通过无偿献血发放“平安卡”等多种形式,为农民送“健康”,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构建科学的网络体系。建立全县合作医疗专网,开发了集参合人员资料管理、统筹金缴纳、报销申请和报销审核于一体的专用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构建便捷的审核体系。参合对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凭“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实行当场结报。针对因故未实行实时结报和在县外就诊的参合对象,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付制报销流程图》,只需向当地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申报,即可完成审核、报销手续。
(四)构建便民的支付体系。除实时结报外,为方便后付制的参合对象报销,县合医办还为每一位参合农民,在农村信用社设立家庭账户,审核后的报销款直接汇入家庭账户,并书面通知报销人到当地信用社领款,不需要农民来回奔跑。
(五)构建合理的补偿体系。在坚持以“以收定支、留有余地,兼顾公平、提高受益面,科学测算、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及时调整补偿方案,逐步提高补偿率。还将恶性肿瘤、尿毒症、糖尿病和器官移植等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也列入住院补偿范围;实行住院费用5年累计制;全国首创中医药参与新农合特殊政策,报销基数上浮50%,鼓励使用价廉的中医药。
(六)构建医疗二次救助体系。制定《开化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患者给予医疗二次救助。
(七)构建严密的财务管理体系。设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实现资金运作全封闭,确保资金安全。县审计局每年定期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每月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参合农民费用报销情况,加强社会监督,保证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互动体系。开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软件,将“农民健康工程”服务项目与合作医疗实行有机结合,为参合农民建立健康电子档案;通过驻村医生平时主动上门服务,做到“无病早防”、“小病早治”,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卫生工作,减轻合作医疗资金运转压力,实现了互相促进、互动发展。
二、农民实惠,政府满意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不认识到逐步认识,从不愿参加到积极参加的发展过程。老百姓真真切切从合作医疗中得到了实惠,也大大提升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一)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县合作医疗累计补偿人次160多万人次,补偿金额累计达到2.28亿元,85%以上的因病致贫户生活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加大,农民健康得到了保障,体现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三)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与我县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免费入学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共同构筑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三、创新机制,健康发展
为更好的保障参合农民的健康,不断创新机制,使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注重创新,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针对合作医疗资金收缴方式单一、工作量大,运行成本高的问题,我县着重对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方式进行了探索。从绝大多数农户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扣缴费制度,从而逐步改变由乡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收缴参合资金的筹资方式,方便了农民,降低运行成本。
(二)讲求公平,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针对部分城镇居民得不到医疗保障的问题,充分考虑全社会的公平性,提出“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将城镇非医保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建立了“高进高出、低进低出、自主选择、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障制度。2012年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合并,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和基金管理,并轨运行,实现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全覆盖。
(三)建立“三规范一控费”机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不让新农合制度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被迅速上涨的医疗费用抵消掉,已成为我们制度管理的新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行了“三规范一控费”。即在抓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础管理和服务管理的前提下,重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按病种和药费等三方面的医疗活动,从而分别进行医疗费用控制,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从而实现新农合补偿支出的总量控制。
(四)实施相对病种双向支付法,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7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工作,提升费用控制水平,推出了相对病种双向支付法住院结算办法。是指新农合参合对象因患某种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将按疾病诊断(病种)确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分为基金补偿部分和个人付费部分双向支付的一种费用综合管理方式。自开展该结算方式以来,共有420余例自愿纳入了相对病种双向支付法住院结算管理,无医疗安全问题和经济纠纷发生。与未开展相对病种双向支付法住院结算管理时相比,同病种次均住院费用下降了近30%,实际补偿水平由原来的60%提高到现在的80%,最高的达到了88%。该结算方式使医院节省费用越多,利益越多,避免了医院为利益最大化,而使每人次住院费用尽可能接近定额标准,增加患者不必要医疗支出情况发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但为农民健康系上了安全带,更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加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服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县卫生局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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