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 创新机制 全力推进通道景观林建设(县林业局)
2012年2月28日 15:05
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提升森林景观,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一五”以来,我县各地开展了以“四荒绿化”、“四周彩化”、“四旁美化”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绿化、彩化”行动,累计完成造林、更新面积18.02万亩,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80公里,通道沿线绿化、彩化1.2万亩。创建省、市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6个、绿化示范村40个、森林生态示范村34个。特别是2011年以特扶项目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为契机,实施了一批景观林建设项目,通道“绿化、彩化”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村庄景观林建设工作事关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技术标准高、管理要求严。为确保村庄景观林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分析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并将这一工作明确为当年营林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质量监督验收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实施小组由开发公司经理任组长,实施单位相关人员为组员;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由局计划财务科科长任组长,绿化造林科相关人员为组员。层层落实责任,协调互动,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合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从实施区域、进度安排、营林措施、经费预算等多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安排。
二、政策带动,措施到位
景观林建设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我们将其与绿化造林、公益林建设等林业重点项目相结合,整合资源,缓解资金投入过大的压力。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在资金和政策方面为项目建设提供双重保障。一方面,将景观林建设项目纳入2011年度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别扶持项目之列,并安排500万元补助资金,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过大的问题;另一方面,2011年度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大力支持建设森林景观、美化乡村环境,政策规定“对景观林、珍贵树木基地造林的,补助每亩300元。其中当年造林验收合格后补助每亩200元,第3年成林验收合格后补助每亩100元”。这一补助标准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提高了村民参与景观林建设的积极性。2011年,全面完成城关镇、齐溪镇、马金镇和杨林镇等4个乡镇8个地段2587亩景观林营造任务,营建了以杨梅、油茶、毛竹、山茶花、银杏、桂花、柏木—枫香混交、紫玉兰—浙江楠混交为主的全县主要通道沿线两侧景观林带,总投资585万元。
三、创新机制,服务到位
我们根据景观林建设实施山场涉及农户“小而散”的实际,同时为防止出现“年年造林不成林”的情况,采取“三统一”形式集中建设:由村委会出面向农户租山,根据经济林、观赏林营建的实际签订5-10年的租赁合同;县政府付给农户每年每亩100元租金,对景观林建设山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管理,全部费用由财政出资;项目建成后统一管护5-10年后再无偿返还给村集体或农户。这一惠民机制的出台,大大激发了农户参与景观林建设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整个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管,保障到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作为整个项目建设的重心。在项目建设上,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供苗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做到种植后验收、抚育后再验收、验收后再付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标。在资金监管上,严格按照预算内资金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费开支实行专项资金运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及时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不断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妥善保存所有票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资金拨付上,设立了景观林建设资金专户,资金的支出请县财政局监督、审核。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管理员实地督促项目实施,每完成一个工程都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人员开具国家正规劳务发票,进行专户拨付。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县委全会提出的“两区”建设目标,结合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建设,继续做好黄衢南高速、205国道、17省道及城白线沿线两旁的城关镇、音坑乡、华埠镇、池淮镇等7个乡镇15个地块2912亩通道景观林建设工作,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生态乡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县林业局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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