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呈新证 方舟子不示弱:就算败诉只赔钱不道歉
2012年2月8日 10:21
2月3日,韩寒曾正式向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递交上诉材料,起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与著作署名权。前天,韩寒代理律师陶鑫良称再次递交了韩寒父子分别诉讼方舟子侵犯名誉权的起诉状,并称起诉状中有“新的侵权事实”。
前天下午,据上海媒体报道,韩寒及父亲韩仁均分别委托4位律师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对方舟子在微博上捏造事实,称其父子在1999年参加上海《萌芽》杂志社举办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系作弊的言论予以立案调查,并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金山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当天,韩寒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在微博中称“今下午冒雨驱车70多公里至金山区法院递交了韩寒父子各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至于新的侵权事实具体是什么?陶鑫良律师称授权有限,并未作出说明。他表示,韩寒父子此次索赔的数额不大,主要目的是要求方舟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陶鑫良透露,大成律师事务所的4位律师将具体代理韩寒父子的诉讼,除他本人外还包括吕良彪、刘逸星、商建刚律师。此外,律师组将“动态整合,与时俱进”,包括润和律师事务所的付文园、许春明律师以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同仁都会参与。
对于再次提起诉讼,截至记者发稿时韩寒及父亲韩仁均本人没有进行回应。韩寒在2月6日最新发表博文《这一代人(2012年版)》中,只字未提方舟子,称“在等到开学后,我将要去母校开始我的演讲,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主题,那就是再有7个月,我便30周岁了。我要告诉我的少年校友,在这一万多天里,我犯下的各种错误和反思。”从网友处得知韩寒父子再次递交诉讼的情况后,方舟子在微博上并未做出过多回应,只是调侃道“韩寒父子准备到上海各个法院都告个遍?”
方舟子称如果败诉只赔钱不道歉
昨天,方舟子在微博中贴出了他与天涯社区网友的交流实录,集中回答了近期“方韩之争”的诸多问题。有网友问及如果方舟子败诉将如何处置时,方舟子表示,如果法院判他败诉,他将做出赔偿,但是自己并没有做错事,因此不会道歉。
在与天涯社区网友的交流中,有网友问“如果此案法院判你诽谤罪名成立,你还会不会继续‘打假’,会不会继续放出新证据?”对此,方舟子回应称法院最多只能判他侵犯名誉权,不会判诽谤罪,他说:“因为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管法院怎么判,不影响我继续质疑韩寒。”
当网友问到假如败诉后会不会做出赔偿和道歉时,方舟子说:“如果法院判我败诉,赔偿不能不交,不然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我不会道歉,没做错事,怎能道歉?”面对网友质疑其著作中出现的“抄袭现象”,比如把图表中的light翻译成白天,dark翻译成黑夜。方舟子称早在一年前他就解释过,是出版社的编辑翻译错了,“韩家军现在来算这笔早算过的旧账,是要转移视线”。
昨天下午辽宁卫视播出的《老梁观世界》节目中,主持人问及对韩寒提起诉讼的看法,方舟子称已被起诉了十几次了,已经无所谓,“这恰恰说明韩寒已经没法跟我打笔墨官司了。”同时他认为韩寒父子的起诉是败招,他说:“韩寒应该对我列出的疑点进行一条一条的反驳,如果电视上有篇幅限制,只能解答一两个疑点,那么在网络上有的是篇幅,可以长长的反驳。如果你的反驳很有道理,不是胡搅蛮缠了,我就认可你的文章是你写的。”(记者田超)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
郑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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